馬太福音:第十章

十二使徒(可3.13-19;路6.12-16)

1 耶穌召集他的十二個門徒在一起,賜給他們驅逐汙靈和醫治各種疾病的權柄。 

2 以下是十二個使徒的名字:第一個是西門(別號彼得),還有他的弟弟安得烈,西庇太的兒子雅各,雅各的弟弟約翰, 

3 腓力,巴多羅買,多馬,收稅的馬太,亞勒腓的兒子雅各,達太, 

4 激進黨的西門,還有那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。

十二使徒的使命(可6.7-13;路9.1-6)

5 耶穌差遣這十二個人出去,吩咐他們:「不要到外邦人的地區,也不要進撒馬利亞人的城市。 

6 你們要到以色列人中迷失的羊群那裡去。 

7 所到的地方要宣講:『天國快實現了!』 

8 你們要醫治病患,叫死人復活,潔淨痲瘋病人,趕鬼。你們白白地得,也要白白地給。 

9 錢袋裡不要帶金、銀、銅幣; 

10 出門不要帶旅行袋或兩件內衣,也不要帶鞋子和手杖。因為工人得到供應是應該的。

11「你們到一個市鎮或鄉村時,先打聽那裡有誰願意接待你們,就住在他家裡,直到你們離開那地方。 

12 你們進了一家,就說:『願你們平安。』 

13 如果這家的人歡迎你們,你們為他們求的平安就會臨到這家。如果他們不歡迎你們,就收回你們的祝福。 

14 那不歡迎你們、不聽你們話的家或城,你們就離開那裡,把腳上的塵土跺掉。 

15 我實在告訴你們,在審判的日子,所多瑪和蛾摩拉所遭受的懲罰比那地方所受的要輕呢!」

將來的迫害(可13.9-13;路21.12-19)

16「要留意!我派遣你們出去,正像把羊送進狼群中。你們要像蛇一樣機警,像鴿子一樣溫馴。 

17 當心,有人要逮捕你們,帶你們上法庭,在他們的會堂裡鞭打你們。 

18 為了我的緣故,你們將被帶到統治者和君王面前受審問,向他們和外邦人見證福音。 

19 你們被審問的時候,不要擔心說什麼或怎樣對答;那時候,上帝會指示你們該說的話。 

20 因為你們所說的,不是自己的話,而是你們天父的靈藉著你們說的。

21「兄弟要出賣兄弟,置他們於死地;父親也要這樣對待兒女;兒女要跟父母作對,並且害死他們。

22 為了我的緣故,大家要憎恨你們;但是那忍耐到底的人必然得救。 

23 他們在這城裡迫害你們,你們就逃到另一城去。我告訴你們,你們還沒有走遍以色列的城市,人子就要來臨。

24「學生不高過老師,奴僕不高過主人。 

25 因此,學生的遭遇跟老師一樣,奴僕的遭遇跟主人一樣,也該滿足了。如果一家的主人被叫做鬼王別西卜,家裡其他的人豈不是要受更大的凌辱嗎?」

該怕的是誰(路12.2-7)

26「所以,不要怕人,一切隱藏的事都會被揭發,祕密的事也會被洩露。 

27 我在暗中所告訴你們的,你們要在光天化日之下說出來;你們私下聽到的話,也要當眾宣布。 

28 那只能殺害肉體、卻不能殺滅靈魂的,不用害怕;要懼怕的是上帝,只有他能把人的肉體和靈魂都投進地獄。 

29 兩隻麻雀固然用一個銅錢就買得到,但是你們的天父若不許可,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。 

30至於你們,連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。 

31 所以,不要怕,你們比許多麻雀要貴重多了!」

宣認基督(路12.8-9)

32「那在人面前認我的,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認他; 

33 那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我在天父面前也不認他。」

不是和平,而是刀劍(路12.51-53;14.26-27)

34「不要以為我是帶和平到世上來的;我並沒有帶來和平,而是帶來刀劍。 

35 我來是要使兒子反對他的父親,女兒反對她的母親,媳婦反對她的婆婆。 

36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。

37「那愛父母勝過愛我的,不配跟從我;那愛子女勝過愛我的,不配跟從我; 

38 那不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著我腳步走的,也不配跟從我。 

39 那想保存自己生命的,反要喪失生命;那為著我失掉生命的,反要得到生命。」

論獎賞(可9.41)

40「誰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;接待我就是接待差我來的那一位。 

41 為了某人是上帝的使者而接待他的,一定會分享使者所得的獎賞;為了某人是義人而接待他的,也一定會分享義人的獎賞。 

42 我實在告訴你們,無論是誰,就算拿一杯冷水給門徒中最微小的一個喝,只因那個微小的人是我的門徒,一定會得到獎賞。」